各老师:
为加强我校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不断充实研究生导师力量,满足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的需要,现将2025年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增列及招生资格认定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报具体条件参照《新葡的京集团35222vip学术型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温大行政发[2024]123号)(附件1)、《新葡的京集团35222vip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温大行政发[2024]124号)(附件2)。
二、工作程序
1.个人填写申请表
1)校内人员申请:校内老师请通过电脑端或手机端登录统一身份认证进入“填报中心”选择“博士生导师遴选增列/招生资格认定申报”在线填报申请表。科研项目及成果信息与温大科研管理系统中“审核状态”为“学校通过”的部分已导入填报系统,“共同一作”“共同通讯作者”的论文,只能一位老师使用,如单篇论文重复使用,系统将限制提交。如有新增业绩,请各位申报老师及时将相关业绩上报至学校科研管理系统。当前在账科研经费总额为财务系统中截止至2025年3月27日的在账经费,仅供申报老师参考,最终核定金额以2025年4月30日财务系统在账经费为准。
2)校外人员申请:填写线下申请表(附件3/4),“申请博士点”及“博士点所属类型”参考附件5,并提交所填写的学历、学位、职称、教师类别等资历证明、当前在账科研经费总额、教科研成果佐证材料等,所有证明材料需规范、完整,公章签字等信息完善,按序装订成册,必须含目录页及佐证材料封面(附件6),提交所在招生学院审核。
2.学院审核、表决。招生学院负责按文件要求审核申请者材料,召开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审议并投票表决。表决结果由学院汇总,提交研究生院。
3.学校审定、发文。研究生院对全校申请材料进行汇总、核定,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审议并投票表决,最后发文公布。
三、学院上交材料与时间安排
1.上交材料
1)申请表(签字盖章)及纸质佐证材料(签字盖章)一式二份。
2)汇总表(附件7-8)电子版。
2.截止时间
本次系统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30日,电子版汇总表请于5月6日上午10:00前通过浙政钉发送至梁家琳老师或发送邮箱:liangjialin@wzu.edu.cn,校内人员纸质申请表将统一打印,届时将联系您携带纸质佐证材料(签字盖章)一式二份至10B215签字即可,校外人员纸质申请表(签字盖章)及纸质佐证材料(签字盖章)一式二份请于5月6日上午10:00前交至学院10B215梁家琳老师处。
联系人:梁老师,联系方式:86689257(666112)。
四、注意事项
1.各单位党组织需严格考察申报人的立德树人情况,并在申请表中签署意见。
2.若申请的学硕学位点与专硕学位点分别属于不同学院,则需分开填写两份申请表,到两个学院签字确认。每位老师遴选增列最多申请一个学硕点和一个专硕点,招生资格认定同理。
3.在账科研经费为基本条件,依据博导类型、学科专业类别各有不同金额要求。要求本人为项目及经费负责人,财务系统相关项目当前可用余额即为在账经费。
4.申请表中“近五年”的时间范围为:2020年1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
5.申报的专业应在我校2个一级学科博士点和1个专业学位博士点范围内(详见附件5),请学院务必严格把关确认申请人所申报的专业与本人从事研究的专业是否相符。
6.对外单位调入我校的教师,如其在原单位已具备博士生导师资格,可不受任职年限、申报条件等限制,直接认定为博士生导师。以上人员请线上提交遴选增列申请表及原单位硕导证明纸质材料(正式发文或原单位导师归口管理部门证明,加盖原单位学校公章或导师归口管理部门公章),经学院审核后上报研究生院。
7.对入选国家级人才、浙江省特聘专家及以上人才培养计划或人才项目的人员和近五年入选新葡的京集团35222vip瓯江特聘教授A类的校内人员,可不受任职年限、申报条件等限制,直接增列为博士生导师。以上人员请提交线上遴选增列申请表及相关人才证明材料,经学院审核后上报研究生院。
8.博导招生资格有效期为三年。除2023年以来遴选增列和招生资格认定的博导外(名单见附件9),其他年限遴选增列和招生资格认定的博导自2025年秋季起将不再具有招生资格,须重新进行招生资格认定。
新葡的京集团35222vip
2025年4月1日